1、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指示,对各工作小组执行“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向领导小组报告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有关部门。
2、实行群众监督,设立“院务公开、民主监督”意见箱,收集职工对医院“公开”工作的设想和意见。意见箱由专人定期开取,并负责处理。
3、强化职工代表监督力度,增强职工代表对医院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审查通过权。对医院中层以上干部的评议监督否决权以及对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宜的审议、通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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